English

内蒙古74名厂长经理丢掉“乌纱帽”

1998-02-17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16日电(记者惠小勇)近一年来,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经贸、体改、审计等部门对全区392个亏损企业进行了解剖分析,严肃追纠非正常亏损企业领导人的责任,对蚕食国家和企业利益的“蛀虫”进行了严厉查处。其中立案165件,结案113件,处分违纪人员90人,移送司法机关104人,有74名厂长经理被撤职,挽回经济损失2758万元。

据自治区监察厅厅长韩文贵介绍,被查处的这些企业领导干部,自身存在四类主要问题。一是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,且多数是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环节干部。内蒙古电缆厂现有13名违法违纪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,其中就有财务、劳资等关键部门的负责人,原厂长也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。二是严重官僚主义,失职渎职,个人专断。满洲里酒厂原厂长蹇宗友,1995年从泸州酒厂购进酒基600吨,而经检验,对方运来的第一批60吨酒基是用香料调制的一般散白酒。然而,蹇不但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,反而责令保管员将酒入库,同时还将卢某购买香料的2万多元发票予以报销,并督促财务人员分批将74万多元酒款汇到卢某提供的一个私人公司帐户上。三是生产经营管理严重混乱,致使国有资财挥霍、损失、流失严重。赤峰市翁牛特旗饲料公司仅70名职工,最好的年份只能盈利10万元,而这家企业近两年花掉吃喝费26万多元。四是内部班子不团结,内耗严重。乌兰浩特毛纺厂自1994年以来,厂长与两位副厂长相互告状,甚至组织部分职工到自治区、北京上访,正常的生产经营无法进行,使原本亏损的企业雪上加霜,亏损额达到8153万元,负债1亿多元,最终破产倒闭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